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拟废止现行《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政府网(http://www.wuch.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枫溪路18号),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5345509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马洪建
联系电话:1825795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