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530224667/2025-53599

  • 发布机构:

    塔石乡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7-30

  • 关于征求废止《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07-30 来源:塔石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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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拟废止现行《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政府网(http://www.wuch.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枫溪路18号),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5345509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马洪建

    联系电话:18257952273

    附件: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