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务服务部门:您好!我就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抵免补登记问题,想贵单位咨询,恳请予以答复和指导,本人于2021年6月毕业于安徽省某高校会计学专科专业,随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并继续在安徽省接受会计专业本科学习,直至2023年6月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次月开始在浙江省金华市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由于上述期间我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未进行继续教育抵免登记,现想咨询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继续教育如何进行补登记,如果可以请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