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0899898X/2025-53561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7-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7-24 11:43:31 来源:区财政局(国资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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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起草目的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标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状况并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对2025年1月底前由本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四、实施时间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