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进一步拓展“浙个好”品牌评价行业领域,引领广大工商户对标攀高,做大做强,不断增强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现面向婺城全区非遗、民宿、设计领域开展2025年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品牌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婺城区范围内注册的非遗(工艺品、食品)、民宿、设计行业内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行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个体工商户。
非遗食品类申报对象为小吃糕点类、坚果炒货类、干货类(酱腌熏晒等)、茶类、酒类等5个小类的个体工商户。
设计类申报对象为服装设计、平面设计、文创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工业设计等5个小类的个体工商户。
非遗工艺品类申报对象(同2024年)为木匠类产品、打金打银工艺品、打铁工艺品、锡雕、湖笔、剪纸、铜艺品、书画装裱、刺绣、陶艺品等10个小类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浙个好”品牌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在婺城区范围内注册并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3.符合“浙个好”品牌评价细则要求;
4.具有开拓进取意识,注重创业创新,生产经营稳健,业绩良好,为社会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5.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浙个好”品牌
1.近3年内存在重大质量、安全、抽(检)查不合格、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
2.近3年内有被处以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记录且尚未进行信用修复;
3.近3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
4.近3年内存在国家级、省级媒体负面报道;
5.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强烈并经查实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个体工商户通过登录“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进入“企业在线”,点击“浙个好”图标进入个体工商户申报页面。申报时间为6月5日至8月31日。
注:操作手册、评价细则等请长按识别(或存图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浙江省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品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个体工商户“浙个好”申报
(填报端操作手册)
“浙个好”品牌评价要求及评价细则
(非遗工艺品、非遗食品、民宿、设计)
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期待更多婺城优秀商户被认可和看见。有申报意向者请来电咨询:0579-82436188,或至线下问询:金华市婺城区芙苑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