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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婺城区住建局获悉,浙江省建设厅于近期发出通知,在《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旧房装修补贴)的基础上,将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防护栏杆等纳入农房装修改造补贴范围。
据了解,2025年3月,省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旧房装修补贴政策,明确对居民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购置材料提供专项资金补贴。补贴主要面向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其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的特定物品和材料,可享受实际购买价格1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补贴1次,补贴金额上限为2万元。
“此次农房装修改造补贴范围的扩大,可以进一步增强群众改造老旧农房的意愿,助力和美乡村的建设。”婺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赵彦杰说。
自旧房装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婺城区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区级、乡镇、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建了受理、审核、核查、修正、审定、回头看的“全流程、闭环式”标准工作体系,确保补贴落到实处。并通过“线上+线下”的立体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截至5月底,婺城区累计受理农村旧房装修补贴209件,完成审核112件,完成资金拨付131.6万元,占全区所有房屋装修补贴金额的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