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我省多地出台军人子女中考加分优待相关政策,让军人子女在求学路上获得应有的支持与关爱!
2021年,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
三、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优待
(一)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各地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30分录取。
1、 烈士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 的子女;
5、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各地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20分录取。
1、 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军人将青春献给祖国山河
用热血守护万家灯火
却在无数个日夜与家人相隔千里
错过孩子成长的珍贵瞬间
无论是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还是在偏远边疆
危险岗位坚守的军人后代
这份政策关怀
是国家与社会对奉献者最深情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