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7756566P/2025-5335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发布机构:

    莘畈乡政府

  • 文件字号:

    婺区政发〔2025〕8号

  • 成文日期:

    2025-06-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日期:2025-06-25 10:53:42 来源:莘畈乡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婺城区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564

     

     

    婺城区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方案

    20252027年)

     

    为全面落实全省深化招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底,理顺政府领导、发改牵头、行业监管、纪委监督、平台支撑机制,基本建成条抓块统、边界清晰、权责一体的工作体系和分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到2026年,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招投标领域的深度应用,制度+技术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27年,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基本形成,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走在全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管理体制根据全省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中展改革部门综合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监管+政务服务部门提供交易服一贯到底,全省统一的要求,原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综合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等职责划转至区发改局取消区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管职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区发改局负责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的综合指导协调,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等相关工作;招投标领域行政执法权限回归行业部门,区住建、交通、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等行业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交易服务,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现场管理、服务保障实现指导协调、监管、交易服务三分离。区委编办牵头做好机构职能调整相关工作在招投标体制改革完成之前,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履行好招投标管理职责,避免出现断档、脱节问题。落实分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级各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省统一示范文本,做好全统一示范文本的使用工作。严格落实省级招投标代理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落实省最新修订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行业落实专家全过程管理职责。根据省级分行业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做好各方主体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落实《浙江省重点行业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指引》和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现场与招投标市场的两场联动和联合惩戒。推进招投标领域政策制度文件废改立,完善配套制度体系,落实招投标领域七个不准,破除地方保护。

    (二)推动交易、服务、监督三平台统一,数据集成共享统一交易平台省级交易平台上线后,推动招投标由级交易平台转向省级交易平台。利用级交易平台继续做好限额以下项目交易,待省级交易平台上线相关功能后,停用级交易平台。强化行业监管系统应用承接应用好省统建的各行业监管系统,做好分业监管。强化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应用承接应用好省统建的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以标中预警推动标后监管加强,以标后监管提升净化标中交易环境,不取代行业监管职能、不替代行业监管系统功能,对行业监管进行再统筹再监督。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应用推动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交易数据汇集至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各地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

    (三)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纪委监委牵头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集中整治行动,公安局牵头开展串通投标犯罪集中打击行动,审计局开展全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行动,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牵头开展资质挂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发现一批线索、查处一批案件、纠治一批问题。开展千项万亿工程高质效落地专项监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纪委监委与省、纪委监委密切联动,每年围绕“千项万亿”工程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推动项目提速增效。积极争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优营商环境试点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优营商环境示范评价机制,探索招投标等适合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法治化、市场化、体系化最佳模板,争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优营商环境试点加强标后履约监管,行业部门优化职能分工协作,配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标后监管,压实压紧中标人履约责任、招标人履约管理责任,提升政府投资工程质效。

    三、实施步骤

    (一)2025年,理顺体制机制。参照省级改革体系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体系,以人员到位为标志,做好部门职能调整、分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管理机制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

    (二)2026年,强化技术赋能。在全推广使用全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做好统一交易平台与现有交易系统的过渡。依托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交易平台、服务平台、行业监管平台和智慧监管监督平台体系,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运用好省级建立的AI招投标专业大模型,赋能招投标治理。以技术为支撑,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2027年,巩固拓展提升。持续探索实践制度+技术治理体系,推动招投标领域分业监管体系、数字赋能行业治理、专项整治、平台体系应用等改革深化和成果巩固。适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拓展到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实践成果。

    四、组织领导

    加强指挥调度,建立由长牵头,纪委书记、常务副长和兼任区公安分局局长的长共同参与的1+3领导机制,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编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改局会同区住建局交通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建立4+3督导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区级层面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作为重大工作阶段性领导机制统筹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各阶段重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按照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任务清单,级各部门要锚定问题堵点,对照改革目标举措和时间节点,抓好治理改革任务落实。

     

    附件:婺城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

     

    婺城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婺城区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成效,持续纠治招投标领域乱象,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打造高效清廉的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相融合,推动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整治各部门、各乡镇在贯彻落实上级招投标改革部署不积极、不及时、不主动,措施不力、拖沓敷衍、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二)着力整治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中影响项目建设高质量落地的干部担当不足、推进不力、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

    (三)着力整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串标围标”“买标卖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业乱象。

    (四)着力整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优亲厚友”“权钱交易”“政商勾结”等腐败问题。

    (五)着力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失管失察、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

    (六)全面深化全域全量数据归集治理,用实用好智慧监管监督平台等系统,积极配合省、市纪委开展招投标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场景建设,迭代优化预警模型和规则。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千项万亿”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紧盯干部担当精神、工作作风、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进监督、调研监督,严查影响“千项万亿”工程项目高质效落地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护航“千项万亿”工程如期高质量实施,推动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和后劲。有关任务于2025年底前完成。

    (二)强化专项治理。依托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靶向开展“四大整治行动”,形成有力震慑。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开展全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纠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招投标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警示作用,优化市场环境。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落实全区串通投标犯罪集中打击行动,开展2个批次以上集中收网行动,形成重拳惩治的强大声势。由区审计局牵头开展全区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水利、交通、房建市政等行业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发现纠治一批设置交易壁垒、招标代理不规范、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方面的问题。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牵头开展全招投标领域资质挂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业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企业或个人挂靠其他企业承揽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有关任务于202511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数字赋能。以智慧监管监督系统预警信息分办处置为抓手,全面强化标前标中标后预警信息处置,全面提升分析研判、预警处置能力,加大对标后履约管理、价格异常预警的跟踪核查。积极配合省、市部门优化电子评标系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业务监管系统和AI”场景运用,强化系统、平台贯通融合、数据共享,主动自觉融入全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1+N”体系。有关任务于2025年底前完成。

    (四)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发改委部署安排,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县(市、区)建设先行先试活动为指引,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治理基础上,适时探索开展小额工程、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以及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治理工作,力争在信用惩戒、人工智能应用、智慧监管等方面有所创新。有关任务于202511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成效评估。各牵头单位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有关工作情况定期报告。有关任务于202511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和区发改局共同牵头,依托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分片联系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实施和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