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21000。
联系人: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陈健航
联系电话:15167951955(655965)
附件1: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