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家好呀!我是小浙!是“浙里办”官方答疑小助手。
最近的私信中,大家经常提问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的一些问题。今天小浙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失业保险金
Q: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小浙: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符合办理失业登记条件;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Q:“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什么意思?
小浙: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以下6种: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Q: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小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Q: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小浙:不需要!
经办机构应依据用人单位在停保时填报的失业原因,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确认发放失业保险金。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若失业人员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原因有异议,可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作为依据。
Q:常见问题
小浙:申领成功后,必须去现场领取吗?
答:不用哦!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需要回户籍地申领吗?
答: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失业后没有及时申领,现在还能领吗?
答: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已取消60日申领期限限制,只要申领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即可。
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吗?
答: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
领过失业保险金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吗?
答: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纳比例、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教程
# 服务入口
您可点击下方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 申领步骤(以移动端为例)
进入办理界面后,阅读用户须知,选择具体情形。
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即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