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金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5〕5号),经参与单位自愿申报,第七批参与企业通过3家销售单位(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参与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胡俊茂 联系方式:0579-82350084)
附件:2025年婺城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七批参与企业公示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2025年婺城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第七批参与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 参与类型 | 企业名称 | 地址 |
1 | 销售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昱辰电动车行(个体工商户) | 婺城区城东街道人民东路788号 |
2 | 金华市婺城区优优电动车商行 | 婺城区乾西乡长湖路627号 | |
3 | 金华市婺城区子含电动车行(个体工商户) | 婺城区白龙桥镇雅姜村姜丰自然村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