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MB1021858T/2025-53041

  • 文件名称:

    关于《关于废止〈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的反馈

  • 发布机构:

    婺城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5-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关于废止〈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5-05-12 15:27:35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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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关于废止<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415日在http://www.wuch.gov.cn/art/2025/4/15/art_1229182535_4222003.html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5424,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50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czfj1015@163.com

    联系人:张泽浩;联系电话:0579-82022099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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