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废止<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15日在http://www.wuch.gov.cn/art/2025/4/15/art_1229182535_4222003.html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5年4月2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501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czfj1015@163.com
联系人:张泽浩;联系电话:0579-82022099。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