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84P/2025-52965

  • 文件名称:

    关于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4-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04-30 10:26:4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有关乡镇:

    为有序推进我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情况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增收带动作用。

    为加快衔接资金执行进度,2025年度衔接项目适当提前安排,项目补助资金统筹各年度上级衔接资金、区级资金及其他结余资金进行安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附件:1.2025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第二批衔接项目安排表


    金华市婺城区乡村振兴局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2025年第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省级

    小计

    1

    衔接项目

    110

    110


    合计

    110

    110


      

    附件2

       

    批衔接项目安排表

    序号

       

    拟建设内容及联农机制

    实施地点

    实施单位

    计划总投资

    (万元)

    计划补助资金

    (万元)

    省级

    区级

    1

    金华市婺城区“一户一羽鸭”庭院经济1+1活动项

    利用婺城区无抗鸭产业发展优势,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引导有意愿且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自留地、自有稻田等场地开展一户一羽鸭庭院经济1+1活动,对不具备自养条件的,采取代养模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及省重点帮促村农户收入。

    各相关乡镇

    婺城区乡村振兴局

    530

    30

    500

    合计



    530

    30

    500

    备注:具体支付资金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