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拟收回收购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途 | 面积(亩)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婺城新区单元ZX-015-0-019地块(浙师大人才公寓地块) | 婺城新区东堰街以东、东俞路以南、金江南街以西、横三路以北 | 住宅用地 | 95.9250 | 36400 |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实施收回收购。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咨询电话:0579-82363482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