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乾西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政府网(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人民政府(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长湖路101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3725721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24时。
联系人:董湘涛 联系电话:13185166221
乾西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