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64号)文件,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承担的浙江省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大果型蓝莓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研发与示范”和“葡萄无土容器栽培技术研发与示范”等2个浙江省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5年3 月 12日至3月19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意见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婺城区科技局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科室:规划监督与人才合作科
联系电话:82225018、8234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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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