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辖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婺区政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4年度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兑现申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对象范围
奖励资金申报对象应符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婺区政发〔2023〕22号)要求,申报奖励项目对照相应文件执行。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无纸化网上运行方式。凡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接到通知后,注册并登录“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1月22日前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再报送纸质材料,逾期填报的本批次不再受理。企业网上申报流程为:进入网页后点击右上角登陆--法人登陆(首次使用请先注册)--我要申报,按系统提示完成。
三、项目审核公示
企业线上申报后,由区府办通过“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资格初审后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项目审计,审计结果在“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婺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府办审核后按程序兑现。
(联系人:郑康辰,联系方式:82228705)
附件:1.企业申报表
2.申报指南
3.申报承诺书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
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 |||||
统一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法人 | 手机或固定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或固定电话 | ||||
银行基本户名 | |||||
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 |||||
最新一轮亩产效益评价等级 | 有无欠缴税(费)情况 | ||||
申报资金名称 | |||||
申报奖励金额(元) | |||||
申报依据 |
备注:1.申报奖励资助项目对照申报指南填写。
2.申报依据根据申报项目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企业性质)、挂牌时间(以挂牌通知书为准)、挂牌场所(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企业股改完成工商时间变更时间等具体情况。
附件2
申报指南
奖励项目名称:婺城区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奖励
申报对象 | 婺城区企业(不含托管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汤溪镇、罗埠镇、洋埠镇、苏孟乡、江南街道、三江街道、西关街道、秋滨街道) |
政策条款 | 1.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企业通过浙江证监局辅导验收奖励75万元。 3.企业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75万元。 4.企业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奖励100万元。 5.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成功在北交所上市或转板沪深交易所上市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挂牌后分阶段给予奖励50万元:新三板成功挂牌后奖励30万元,进入创新层的再奖励20万元。成功在北交所上市或转板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按在沪深北交易所辅导上市奖励标准75万元,补足相应奖励。 6.企业在境内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首发募集资金投在本地项目的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募投在本地项目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企业成功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在科创助力板挂牌、在专精特新板挂牌对“专精特新”企业、“放水养鱼”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成功挂牌的,奖励10万元;在科创助力板、专精特新板成功挂牌的,奖励20万元。 8.企业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且投资在本地生产性、研发性项目的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实际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9.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实施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开展获取高端技术、品牌和人才的境内外并购,致力于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外开展收购且收购价不低于5000万元的按照收购价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0.对企业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奖励100万元。对企业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奖励60万元。 |
兑现方式 | 审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
申报材料 | 股改:1.企业章程; 2.股份制改造中介合同、中介股改服务发票、股改审计报告复印件; 3.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挂牌:1.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知书; 2.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
受理时间 | 从1月20日-1月22日止 |
兑现流程 | 企业申报,由区府办初审后委托第三方审计,公示后报区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资金。 |
咨询电话 | 区府办:82228705 |
附件3
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申报金华市婺城区 年度的 奖励项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项目申报按照《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婺区政发〔2023〕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若违背以上承诺,我们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