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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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5-04-16

  •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5-11-07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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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