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11-04 10:13:13 来源:区财政局(国资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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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5年度“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开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以及列入2025年度“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范围的杭州市萧山区、瑞安市开展试点项目建设。请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基〔2019〕16号)要求,此次一并分项目下达2025年度省以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4)。请按照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地要积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doc

2.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3.2025年度共富乡村试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4.2025年度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