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MB1021858T/2025-54558

  • 发布机构:

    婺城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11-13

  • 关于《关于明确金华市婺城区 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5-11-13 来源:区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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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明确金华市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0月11日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日以上的公示,截至11月11日24时,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501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czfj1015@163.com

    联系人:程恒池    联系电话:0579-89133031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