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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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发改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5-09-09

  • 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5-11-10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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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2025年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2025年9月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切实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