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MB1940352B/2025-50811

  • 文件名称:

    2024年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1-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4年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7 10:12:26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现公布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积极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提高服务时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5条,并在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日报、金华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宣传信息105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工作实际,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审批制度,加强内容导向和信息质量的审核管理,确保“涉密内容不上网,上网内容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并要求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对外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保证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措施,落实效果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制度建设,将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单位部门绩效考核。落实普法责任。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普法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有的放矢。结合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就业创业培训等关键节点,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累计举办4场,覆盖退役士兵上千人。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宪法宣传周、国防教育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开展“送法进军营·护航强军梦”系列宣传活动3场,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受众广泛。同时,依托区拥军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3场,覆盖人群超1000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比较单一。新的一年,我局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条例》规定内容、时间、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wuch.gov.cn/art/2025/1/7/art_1229182523_4203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