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88E/2024-5279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转发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科技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4-09-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转发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5-01-06 09:45:17 来源:区科技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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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部:

    现将《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4910


    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构建和完善我市技术创新体系,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24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是指设在科技企业(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以下称依托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且经科技部门依条件审核备案的市级研究开发机构。

    二、研发中心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结合自身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和产业化开发;推进产学研合作,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建成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科技创新团队的重要基地。

    三、依托单位申请备案研发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具备一定的实验、试制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场地相对集中。

    (三)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含类知识产权,包括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四)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带头人,研发中心专职科技人员5人以上,或占企业在册职工比例20%以上。

    (五)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违法行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科研失信等。

    四、备案程序

    (一)依托单位对照条件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向所在县(市、区)、开发主体科技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

    1.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

    2.研发中心建设方案;

    3.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二)县(市、区)、开发主体科技部门负责本区域研发中心备案审核,报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组织年度抽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研发中心将予以通报并撤销备案。对撤销有异议的研发中心可向金华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与监督处书面反馈。

    (三)市属单位申报备案的研发中心直接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经审核、公示后,发文备案。

    五、研发中心是依托单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强对研发中心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在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立项推荐中优先支持。

    (一)研发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应真实填报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运行状况,报送研发投入、发展绩效等信息。

    (二)研发中心建设运行中,发生地址、名称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报科技部门备案。

    (三)建有市级研发中心作为推荐省级研发机构的必要条件。

    (四)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撤销研发中心称号,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研发中心备案申请。

    1.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2.违反科技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发生严重科研失信、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反馈运行信息、不接受检查评估、不如实报告等。

    六、研发中心依托单位注销的,研发中心自动撤销,依托单位因故可以提出终止申请,报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备案,即予以终止。

    七、本办法自2024910日起施行,由金华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表


    附件

    金华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表

     

    一、依托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万元)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法人代表


    在职员工数(人)


    单位类型

    (可多选)

    □规上工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限上服务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         □高校

    □科研院所         □医疗机构           □其他

    年份

    销售收入(万元)

    研发费用总额(万元)

    利税总额(万元)

    研发经费支出占

    销售收入比重(%)











    二、中心基本情况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名称


    研发活动所属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

    资源与环境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其他领域

    研发方向和技术


    中心主任姓名


    中心主任手机号码


    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码


    邮箱


    中心网址/公众号


    通讯地址


    专职科技

    人员数(人)


    专职科技人员占在册职工比例(%)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占专职科技人员比例(%)


    拥有知识产权数(件)


    其中Ⅰ类知识产权


    相对集中研发场地

    面积(平方米)


    科研设备原值总额(万元)


    近三年实施科技项目数

    (个,含自主立项)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