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婺城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婺区政发〔2024〕11号)和区财政文件等精神,现对《婺城关于加快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金华市区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文广旅〔2023〕5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发〔2019〕34号)、规范和加强婺城区文旅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婺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婺区政发〔2017〕17号)、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文广旅〔2023〕53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婺城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婺区政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规定。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细则共8章30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办法的设立依据、资金来源、使用年限、使用原则和责任分工。
第二章至第六章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流程。
第七章为申报材料补充说明
第八章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相关内容。
四、适用对象
婺城区域内的文化旅游企业。
五、实施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俞小双
联系电话:0579-823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