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2024年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以下称“婺城分局”)现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本次主要优先收回收购因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土地,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请有意愿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婺城分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详见附件)。
1.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六楼2626办公室
2.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
3.联系人:徐新凯 联系电话:0579-82363482
附件
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取得 地块土地使用权,合同编号为 ,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约定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 年 月 日前完成施工建设。
现由于 的原因,申请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产权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