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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文旅体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区文旅体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制度保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一是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论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事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求凡是提交党组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需提前将相关材料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全面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上半年通过司法局委派形式,由一名执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婺城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综合考评律师事务所专业素养、服务能力等情况后,自主选聘律师担任专职法律顾问。三是切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制定《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按程序规范审查招投标文件2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规范性文件2个。借助公竞办、法律顾问等外部专业力量,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的质效。
(二)政策引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重视常态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精神。二是扶持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制定出台《婺城区关于加快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华市婺城区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婺城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等文旅产业、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助推优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营商环境。三是全力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帮办代办”,加快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办事,通过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指导等多种方式,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便民化的政务服务环境。四是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审批。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理念,做到坚持原则与热心服务并举,截止12月底,窗口办结事项110件,办结率100%、即办率100%。
(三)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一是建立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各项会议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及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培训考试,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文旅体市场监管活动过程中的普法力度,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通过娱乐场所监管“一件事”暨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和游戏游艺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实施工作。三是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法制意识。举办婺城区“三合一”文旅行业能力提升培训会,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旅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救援等三方面入手,讲解了旅游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要求旅行社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守好安全底线。四是紧盯重大“节日”突出法治宣教重点。抓住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读书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充分利用文化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图书上架、展板展示、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提高读者法律素养;通过送文化下乡、文化艺术作品展览等活动,融入法治宣传,让群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引领百姓知法守法。六是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及时公布红色资源名录,开展婺剧进校园等活动。
(四)多方联动,推进监管“一件事”。制定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2项监管“一件事”,制作文旅码,实现全流程闭环;制定文化和旅游领域、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联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培训4场。检查文旅和文物领域场所112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72处并全部整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55次,日常巡查158次;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线索32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63起,受理举报(投诉)410件,全部办理完结。与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多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掌上执法“双随机”检查率100%。
(五)严格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对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全面审查,对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及时报备;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和异议处理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修正和清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持证工作人员16人(今年新增1人),都是非法学类专业毕业,执法队伍力量虽有所增强,但整体经验不足,法学知识储备尚欠缺,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审查实践能力偏低,多依赖法律顾问审核。
(二)法治文化文艺作品创作有待进一步丰富。尚未能充分发挥文化领域人才作用,法治文艺原创作品不多,形式尚不够丰富,尤其在浙江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尚有差距。一是旅行社领域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市场上各类老年团、购物团以及不签订旅游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存在困难。由于文旅领域涉及的领域较多专业性强的特点,需要协同配合的部门多,尤其是在与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的协同上,由于市场监管、消防等涉及的部门条线多,在任务设立后往往需要等“排班”,不能及时开展联合检查。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文旅体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当了履行依法行政的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事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求政策文件需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发动干部参加2024年婺城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做到“十一个坚持”,切实担当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服务,加强监管,力争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做好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提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文化市场执法专业素养和能力。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等方式,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聚焦典型案例、深入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文旅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监管。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积极发现和查处文旅体市场案件,强化对文旅体市场的动态管理和暗访督查、督办工作,强化日常巡查机制,量化巡查监管频次,结合节庆、假期等重要节点,按照上级安排及文旅体市场管理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景区、旅行社、网吧、KTV、星级宾馆酒店、文艺表演团体等经营场所以及艺术培训机构、体育培训机构和文物的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25次,日常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8次。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入贯彻省市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精神,提高窗口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各项指标数据,做好增值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热情、更贴心、更顺畅、更高效的服务,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浙江省公平竞争集中审查改革精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健全审查机制,优化审查方式,加强和规范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好事前把关。
(六)推进文化个性化普法工作。制定2025年全年普法计划,创新普法载体,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文旅体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培训机构等文化阵地、文化人才优势,做优做强文化文艺法治个性化宣传,力求宣传范围广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亮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