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力指导下,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务会议学习重要内容,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学法常态化,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持续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融合,实行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突出法治保障在环保工作中的支撑性地位。配强法治建设力量,落实相应科室专职负责法治工作,外聘律师1名,专业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带头守法不违法,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严格依法办事。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环境准入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落实《环评法》规定,环评审批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定期调度、跟踪服务,审批及时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成功指导辖区企业富余排污权跨区转让11笔,成交笔数位居全市第一。
(二)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一是创新环境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婺城区成功入选2024年第二批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名单。二是探索实施环保用电监管系统建设,全年完成164个重点排污企业点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有效破解我区涉气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监管难题。三是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成功组织开展金华市婺城区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 “一河一策一图”暨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多级防控环境应急演练。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202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及举报投诉103件,调查处理率100%,信访投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1.8%。高质高效完成三轮央督迎检,37件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率97.3%,排名全市第1。
(三)公平公正,柔性执法,竭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以“环保e企管”平台为载体,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等数据平台,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通过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数据多源分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提升执法效能。2024年,全区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件、罚款金额125.9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刑事拘留1人,人均办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两倍(2023年同期办案5.5件),人均办案量排全市前列。二是给予企业更多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执法监管刚柔并济,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7起,为企业免除罚款75.3万余元。三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年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8件,索赔金额11.17万元。《金华市婺城区徐某某等人非法倾倒污泥污染土壤生态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案》入选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市仅2例。
三、存在不足
一是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有些企业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未考虑环保要求;二是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庞杂繁多,生态环境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持续提升。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以服务为目的,持续提升助企纾困能力。注重科技运用减少执法“扰企”,强化问题发现、问题交办、整改闭环工作能力。综合运用“固废一件事”、在线监控等数据平台,强化线上监管。深入实施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
(二)以守法为底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力度,根据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需要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三)以公平为尺度,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宣传与实施。组织开展“12.4 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