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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房屋装饰装修是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环节,但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关乎每一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房屋装饰装修自我安全管理,规范装饰装修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
请您充分认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装饰装修观念,自觉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确保装饰装修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履行主体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委会申报登记。装饰装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若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房屋安全问题,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选择正规企业
如需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施工,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良好的企业。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关于安全施工、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条款。同时,要求装饰装修企业为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以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四、确保施工安全
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装饰装修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安全,确保装饰装修质量。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
五、杜绝违规行为
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包括飘窗)、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严禁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严禁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六、加强监督管理
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如您发现身边存在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反映。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让我们共同努力,在装饰装修中加强房屋安全自我管理,规范装饰装修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