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97W/2025-50974

  • 文件名称:

    2024年婺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4年婺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15:08:31 来源: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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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婺城公安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分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公示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6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140条,主动公开执法办案、为民服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5件,重复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权威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规范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强化网站日常维护管理;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和自媒体时代要求,精心打造婺城公安新媒体矩阵,做好微信公众号、微视等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不断创新方法形式、做大做强媒体融合宣传,积极发挥网络平台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落实经办人、科室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三级责任机制,明确各警种部门职责,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加大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和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8

    行政强制

    6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2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1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能力需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总结提炼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精准高效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政策举措,把握好政策出台和工作推进的“时、度、效”,有力保障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总结提炼,形成好的经验推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婺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http://www.wuch.gov.cn/art/2025/1/17/art_1229181946_4205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