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塔石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塔石乡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意识,自觉把履行好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巡察成果、促进事业发展的行动举措,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放手,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 取得实际成效。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起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整改
塔石乡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有序实施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坚持做到限期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进行整改。
(三)坚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巡察组、巡察办进行汇报,认真听取巡察组、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四)抓好工作结合,促进整体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推动塔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止目前,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10人,批评教育108人,提醒谈话35人。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1项,追缴资金7.0112万元。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力度还有欠缺”方面
1.关于“践行‘两山’理论助推乡村振兴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还需持续打通。‘现代农业’尚未形成良好局面,产业发展规模和层次较小较低,个别特色产业处于小规模分散性初加工水平”问题。
一是已全面梳理塔石现有资源与需求,并制定完成资源清单与需求清单;二是加强交流学习,2024年5月23日,乡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班子成员赴沙畈乡等兄弟乡镇考察学习,汲取兄弟乡镇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加强本地资源的开发招引,2024年5月27日,邀请区农林局与毛竹加工大户来塔石,实地勘察并商谈毛竹资源利用合作;四是深化乡镇合作,2024年6月4日,与“百镇共建”结对乡镇白龙桥镇座谈,商讨有关“塔石四宝”在白龙桥集镇展示展销事宜;五是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种植大户、在外乡贤为塔石林下种植业把脉问诊;已梳理在外创业乡贤,特别是农业种植方面乡贤清单,并利用过年过节乡贤回乡走访时机,做好塔石优势资源宣传,吸引在外乡贤回乡创业。
(2)关于“在答好绿水青山‘生态卷’上还需持续发力。塔石乡党委压实生态环保责任还有不足,秸秆焚烧、家禽散养等问题。
一是2024年5月开始,由乡分管领导带领线上同志定期对各村开展生态环保检查,并及时在工作群里公布检查结果;二是及时在行政村公开栏、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并利用护水巡查车辆,经常性在各行政村、交通要口进行环保广播宣传,2024年4-5月,共开展广播宣传15车次,转发宣传信息43条次;三是行政执法塔石中队加大对农村环境等突出问题的执法巡逻,2024年4-5月,共开展执法巡逻130次,处罚7起。
(3)关于“以‘两山’理念推动共同富裕还需持续提升,文旅产业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积极与第三方沟通接洽,在2021年制定的塔石乡域旅游发展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塔石乡域旅游路线图,目前正在图文收集过程中;二是截止目前,全乡A级以上景区村已达13个,覆盖率达59%,受九峰水库水源涵养区保护,近两年申报受限;三是积极发展研学产业,2024年4月以来,高塘村充分利用百善研学基地优势,开发畲族文化体验活动,拉动旅游经济,截止6月3日接纳学生1000余人次;四是今年以来,通过婺城融媒、云上塔石等渠道不断宣传塔石乡村游。3月18日,业务线赴上阳村对接乡贤回归创业事宜,发挥“共享农屋”的经济作用。
2.关于“党委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中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4)关于“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建设还有欠缺,项目谋划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2024年5月1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扶贫领域政策文件。2024年5月9日,组织全乡干部召开扶贫知识培训,对扶贫、乡村振兴的各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二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2024年4月24日,由百善村与区林业种苗站共同协办一期林下经济种植技术培训,并进行现场观摩和现场技术指导,三是多次与市、区两级供销社对接,对进一步依托供销社、“供富大篷车”以及利用乡展销中心等事宜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5)关于“发展乡村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从4月开始,每月召开由消薄工作调度会,对各村的消薄工作情况、收入数据等进行逐一分析,确保收入“颗粒归仓”;二是各村联系领导定期对联系村进行走访,对村上资源进行梳理,一起与两委进行商讨研究增收对策;三是落实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制度,4-6月,共外出招商3次,同时利用各类集体性消薄项目,帮助村集体增加收入。
(6)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交通隐患排查方案未完善、危旧房排查整治落实不够彻底,部分危旧房屋无警示标识及必要的隔离措施”问题。
一是制定领导干部接访值班表,保证每周每天都有一名班子成员进行接访;二是加大护林员、网格员巡查力度,利用护水巡查车辆车载喇叭,经常性在各行政村、交通要口进行环保宣传。四是制定《塔石乡交通隐患排查方案》,利用网格员群体、各村公开栏、微信群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已在交通要道路口设置交通督导员,对来往车辆开展交通安全劝导;五是落实各村联村干部,在梅雨期间,再次对村内危房进行一遍巡查,并对警示标志进行悬挂与更新。
3.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党委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无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相关工作记录”问题。
一是乡依法治乡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3月8日在政务网公布了塔石乡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于4月11日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二是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委会上专题研究我乡法制建设工作,确保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召开党委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流程管理进行明确。
(8)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执行不到位。《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照法定程序制发”问题。
一是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要求及时废止《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两份文件按要求进行征求意见、司法性审查、制发、备案等流程;三是在文件的制发过程中严格把控文件质量和制发流程,确保文件制发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得到有效执行。
(9)关于“合同审查管理不规范。2021年合同存档,仅保存合同正本,相应的会议记录、法律顾问审查意见等未收录至档案内”问题。
一是已完成对各业务线所有合同存档的核实工作,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合同审查的规范性。二是重新梳理了合同管理流程,并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份合同都有完整的档案资料;三是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协作,确保合同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组织了多次针对业务线的培训,提高业务线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塔石乡财务内控制度老旧,于2016年制定,至今未修订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摸还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开展了机关内部的廉政风险排查,摸排出岗位廉政风险25个;二是已修订完善《塔石乡财务内控制度》《塔石乡财务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5月9日,塔石乡已组织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1)关于“个别合同订立程序倒置”问题。
一是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对《塔石乡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完善并做好贯彻落实;二是明确党委会记录人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并由主要领导签阅后存档;三是加强对各业务线签订合同流程的培训确保此类问题不在发生。
(12)关于“程序未执行到位。个别村在更改项目时未按规定填报《投资规模变更审批表》或超支支付”问题。
一是做好协商沟通,对超支支付问题及时沟通协调;二是制定并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同时已明确村级各类合同必须通过法务审核,并报备乡司法所再行签订;三是做好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全乡工程管理业务培训。
(13)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在监管过程中对该项工程的签到,考勤等日常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 问题 。
一是对所有考勤情况进行了核查,下步将严格加强对监管员的管理;二是做好规章学习,组织全乡干部对工程管理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学习;三是已制定现场监管员工作制度。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个别购买物资未登记固定资产账”问题。
一是制定并完善《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单位资产全面盘点,保证核查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固定资产完成全面盘点后,定期开展盘库和资产研判分析。
(15)关于“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有偏差。存在多发定额补贴、公杂费、交通费等情况”问题。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专题研究差旅费管理规定,并强调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业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严格报销流程,对相关人员及时清退多发交通补助,目前已退回多发差旅费共126元;二是做好学习培训,组织全乡干部学习财经报销制度,同时组织业务干部定期开展财经制度学习。
(16)关于“夜餐费管理不规范。乡干部夜餐费未按规定每月一报、每月公示后发放,而是次年一次性发放”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夜餐费每月审核、统计、公示、发放;二是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乡干部财经制度培训,规范各类资金的发放标准,并在今后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经制度培训。
(17)关于“未及时收取承包款项。未按合同约定于每年1月份及时收取,实际于2023年9月才补收到位”问题。
一是已修订完善《塔石乡财务内控制度》《塔石乡财务管理制度》,并责成乡经济生态办做好承包款收取;二是理清有关承包合同的支付时间,确保及时收取有关资金。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8)关于“执行纪律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在在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小说等问题北上级部门通报”问题。
一是通过每周一的夜学时间,由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轮流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全体乡干部的纪律意识;二是对乡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20人次,责令检查1人次。
(19)关于“工作不够严谨细致。相关业务线落实政策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多发特困供养、低保补助资金”问题。
一是及时追回相关人员多发补助1890元;二是重新核实享受待遇人员信息,根据系统核查已成功剔除不符合救助政策享受条件的人员 ,其中低保22人、低边3人、特困5人;三是发动各村民政协管员、网格员和村干部及时报告在册救助人员的最新情况,同时利用民政服务站社工力量走村访户,掌握救助人员信息,基本实现对救助人员情况的动态监控。
(20)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村干部对基层问题上报不及时不主动;乡干部下沉一线不多,对基层动态不掌握、采取措施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问题。
一是已对全乡涉及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并及时做好动态监控,确保不再有类似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健全与规范“第一书记”与驻村制度,在每周一夜学会上,抽选联村干部对近一周联村情况进行汇报交流;三是结合塔石实际,制定《塔石乡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塔石乡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四是开展正面宣传引导,进一步激发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与干事创业热情。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1)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部分会议时间未达到每月一次以上的学习要求;2022年、2023年虽有开展学习,但未组织研讨”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党委会对“第一议题”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二是2024年2月以来,已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进行落实,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马上学、往复学、及时学、专题学;三是已对学习计划进行完善,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进交流研讨,并规范记录学习主题、形式、时间、参加人员、过程概况及成效。
2.关于“党建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欠规范。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不足,村级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到会率偏低,乡流动人才支部仅有党员转入转出记录,无相关会议记录,无党员活动记录”问题。
一是组织各村书记签订《塔石乡作风建设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责任书》,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制度落实,2024年4月13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对基层党建工作明确要求,乡党建综合办公室每月对各村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到会率进行检查通报,目前到会率明显提升;三是做好业务培训,对各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基层党建业务专题培训,规范书写记录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3.关于“队伍建设仍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23)针对“部分行政村班子缺乏向心力和战斗力。部分村主职干部缺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缺配村主职干部的村,目前因无合适村主职干部人选,计划等2025年村级组织换届再行重新选举;二是持续加大对缺配村的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拓展后备干部培育举措,夯实村级组织基础,为2025年村级组织换届时“有才可用”下好先手棋。
4.关于“选人用人考察材料撰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4)关于“提拔 10名中层干部,考察材料撰写均过于简单,未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描述,不能较好地反映考察对象的个性特点,且均未写明‘凡提四必’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业务培训,根据最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对业务线干部进行培训,全流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对干部考察材料进行多重把关,按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描述,落实好“凡提四必”材料要求。
(四)关于“聚焦落实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3)关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塔石乡党委进行了巡察。针对此次巡察指出的‘桃源农业、物美山前农业等2家乡消薄公司助推消薄作用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已要求财务人员对桃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账目进行厘清;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记账人员也参加三资人员财经制度培训,提升财务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运营规范,专题研究桃源农业公司后续管理及运营事宜,要求结合“三清一促”,做好公司各方面规范化管理运营。
三、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
塔石乡党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与中央、省、市、县各种决策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实践。督促各村党支部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平台以及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抓好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研讨、撰写学习心得,让每一次学习起到实效,学有所得,不断提高政治意识。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
塔石乡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强把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种制度与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进解决精准扶贫等着重领域与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将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要用铁的纪律整理各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纪律与规矩的严肃性。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塔石乡党委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和全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进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各种工作迅速健康发展。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保证各种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