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定,结合竹马乡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青梅街11号,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zmxdzb1234@163.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孙晨超 联系电话:1825899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