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起草了《长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网站,通过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起草了《长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龙山东路120号长山乡人民政府 ,邮编:321025。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1971907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日。
联系人:伊少凡 联系电话:0579-8273100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