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王怀鲁代表:
你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调整罗店镇城中村改造事项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6】27号文件《关于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市政府同意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为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并将市区二环路以外的罗店镇上张家、后园村、溪塍村、童仙村、长岭村、对岳村等6个村列入市区城中村改造范围,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46号)规定实施城中村改造。
截至2023年底,罗店镇仅上张家和前庄头两个村已实施改造,其他村均暂无改造计划。对于王代表的建议内容,我们表示十分理解,时隔多年,村民的建房需求较为迫切,影响村民生活质量的同时,势必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关于您的建议,我单位已与罗店镇城改业务分管领导对接此项工作,如村民批基建房意愿十分强烈,可由镇里统一整理材料上报区政府,建议后园村、溪塍村、童仙村、长岭村、对岳村等村不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按二环以外村庄标准建设管理,延续原先的旧村改造计划。同时我单位也会将您的建议向上级部门传达,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统筹考虑婺城区整体建设和村民的实际需求,真正的为老百姓谋福利办实事。
最后,衷心地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帮助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