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4-51295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0116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供电分公司

  • 成文日期:

    2024-08-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0116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4-08-23 15:37:34 来源:婺城供电分公司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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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李华俊  代表:

    你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推进农村有机更新配套电力管网下地建设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出资界面方面。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鹿村,于2018年开展农居小区自建工程,其一期规划设计房屋共80栋,自2019年以来,鹿村村委多次就配套电力管网下地建设出资事宜与罗店供电所进行协商对接,希望供电部门帮助村内承担电气工程项目的出资(涉及开闭所1座、配电房2座、630kVA变压器4台、高低压配套电气设备以及一户一表进线电缆等),根据供电部门出资原则,自建农居小区的电气工程需由业主方完成自筹自建。

    2.供电部门配合情况。为助力农村“大花园建设”,婺城供电分公司秉持着服务乡村建设的理念,经现场调研鹿村整村规划设计后,2021年罗店供电所向上级申报了鹿村城网改造项目,涉及开闭所内电气设备费用近2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可研批复,预计2024年动工实施,但其余电气设备及配套土建工程费用仍需村委自筹。

    二、村内建设情况

    1.存在问题方面。《关于推进农村有机更新配套电力管网下地建设的建议(一团0116号)》中提及的私搭乱接、线缆胡乱附挂现象,经供电部门现场核查,非供电资产线缆,为村民表后线路,需村民配合鹿村村委予以整改;另,户外线线缆松垮现象经现场核实,村内户外线缆为集束导线,线缆材料、安装施工均为鹿村村委出资,于2023年5月村内一户一表安装时敷设完成,线缆沿墙敷设规整,部分处因线缆较重存在轻微低垂,后续可协助村委消缺整改。

    2.一户一表安装情况。2023年2月,鹿村完成一期农居小区建设80余栋,村民正式入住并对外招租,用电负荷逐日攀升,但村民尚未完成一户一表正式用电安装,为确保2023年夏季村民用电安全可靠,根据出资界面要求,鹿村村委开展一户一表项目施工招标,于2023年6月完成80余户村民正式用电安装。

    三、建议

    根据供电部门出资原则,自建农居小区的管网下地电力配套工程需由业主方完成自筹自建,结合《关于推进农村有机更新配套电力管网下地建设的建议(一团0116号)》中提及的“建立试点村庄”意见,供电部门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商鹿村配套电力管网下地建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