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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2056851584G/2024-51290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10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10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4-08-23 15:11:3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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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刘晓阳代表:

    您在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塔石乡林下经济开发扶持力度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婺城区塔石乡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和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林下经济发展涵盖了多个领域,实现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经济的多元发展,为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需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技术培训等。

    (一)规划引领,精准施策。区级部门牵头,制定了《婺城区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扶持林下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2023年,浙江百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塔石乡实施增收帮扶工程,种植600亩中药材,获得120万元补助,并实现了高效种植。为积极推广提升林农林下种植技术,我站多次组织相关培训会,培训林农人数达百余人。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合力,全面推动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引入资本,专业运营。近年来,婺城区“双招双引”政策,为来婺归乡的好项目、好人才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服务保障,吸引陈建平等乡贤回乡投资。浙江百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示范,带动了当地林农就业和增收致富。同时,我们鼓励更多林农企业加入农创客组织,打造婺城区农创客交流、沟通、共享平台,整合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引入专业运营团队,辐射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农业创业创新。

    (三)恢复耕种,提高效益。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告》,强调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耕地抛荒,推行抛荒耕地流转。对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的,全面恢复种植粮食作物;对其他抛荒耕地,坚持宜粮则粮,发展粮食、蔬菜等农作物生产。根据《金华市婺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办法》和《金华市婺城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对恢复耕地提供资金补贴,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及土地利用效率。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塔石乡林下经济开发扶持的重视与关心,答复不到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