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4-51287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4-08-23 15:05:4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钱玉军代表:

    您在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做好非粮化后半篇文章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你对我区“非粮化”整治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议,表示感谢。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汲取你的建议,保障粮食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提高种粮农户积极性

    2024年3月,出台《关于印发2024年婺城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婺区农〔2024〕26号),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到50亩以上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补贴350元。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实施稻谷烘干补助、水稻病虫害无人机防控作业补助、水稻机插育秧补贴、种粮金融保险、贷款贴息支持和种子储备制度、提升农事(农机)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政策扶持覆盖水稻生产全过程,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条件

    婺城区进一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田间设施条件,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和“非粮化”整治的地块开展建设。2024年3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项目申报的通知》,对农田基础设施较差或不完善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提升改造。2023年以来,全区新建高标准农田0.1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41万亩、实施石道畈绿色农田项目0.55万亩,对农田灌排渠道、渠系设施、田间道路及耕地地力进行改造提升。2024年,计划投资2500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62万亩,2025-2027年计划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6万亩,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条件。

    三、科学布局农事服务中心,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2023年婺城区制定《婺城区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布局方案(2022-2027年)》,依托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到2027年,项目计划总投资1.83亿元,规划建成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明显的高标准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2个,区域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3个。目前已建成好乐耕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吉康植保与维修社会化农事服务中心,达到300吨/批次的烘干能力,2500立方的稻谷仓储能力,2024年早稻社会化育秧面积1.3万亩能力。2024年,新建乾西乡农事服务中心,达到140吨/批次的烘干能力,1757立方的仓储能力。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建设婺城区金农共富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和婺城区老盛家农事服务中心。全区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晰,覆盖水稻育秧、机耕、机插、飞防、机收、烘干等全过程、全产业链农事服务体系。

    四、强化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2023年4月,出台《婺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粮功区管护职责,组织镇、村级定期开展粮功区管护巡查,并建立管护台账,确保粮功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特别是种足种好水稻。2023年8月,全区开展“非粮化”整治自查整改行动,要求各乡镇对前期完成整治的地块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因地制宜落实整改。防止耕地“非粮化”需要日常监管,也需要严格执法,通过落实耕地“非粮化”监管责任,推行“田长制”管理,各乡镇专门设立乡镇田长制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通过“耕地智保”线上平台,对督查发现和耕地智保通报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累计闭环处置33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