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4-51278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1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团1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4-08-23 14:34:1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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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李学威代表:

    您在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盘活塔石乡有限资源再利用(发展毛竹产业)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婺城区林地面积125.21万亩,其中,竹林面积168232亩,占林地面积的13.4%,集中分布在安地镇、塔石乡、沙畈乡、莘畈乡等乡镇。由于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保护,功能区范围内的竹材经营加工点已全部关停,目前南部山区乡镇砍伐竹材以外销为主。为切实提振我区竹产业发展,结合代表们的建议,选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突破口:

    一是做好竹林资源培育修复。

    重视毛竹林抚育,我区在《婺城区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婺区政〔2022〕16号)文件中,鼓励林农对毛竹林进行抚育间伐,按照每亩400元进行补助;对开展“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的主体,按每亩3000元进行补助。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转变传统竹林经营模式,实施毛竹林分类经营管理和定向培育措施,通过新技术的示范应用推广,积极发展毛竹林下经济,扶持和发展一批“竹+药”的林下食药材基地,进一步提升我区竹林生产综合效益。

    三是着力开发特色康养旅游。

    大力发展南部山区乡镇以竹元素为主题的森林休闲养生产业,充分发挥竹产区优良的生态环境、健康的森林食品和深厚竹文化底蕴的优势,发展竹林特色村,开展竹林观赏、游玩、休闲、吃住竹林副产品销售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