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7日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限自2024年6月7日开始,截至2024年7月7日,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我单位共收到0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白龙桥镇郑岗山村婺园园林隔壁动物防疫检疫中心二楼,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48367344@qq.com。
联系人:刘芳艳 联系电话:0579-82342749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