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商务联发〔2024〕27号)以及《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金消专发〔2024〕6号)文件精神,在全区推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件发送wxtt041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以旧换新”字样。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信封上请注明“以旧换新”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24时。
联系方式: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数字贸易科,0579-82227967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