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各区属企业:
根据《关于<推进人才强区建设的9条补充意见>第3、4、5条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金婺人社〔2020〕56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1月1日(含)起新引进高技能人才(含技师和高级技师),在婺城区属企业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高技能人才补助,具体标准为:
1.申报人员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种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确认。
2.每人同一技能等级仅限享受一次,补贴期限为36个月;对同时拥有多个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3.已按规定享受过高校毕业生在金就业住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技能补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技能补贴:
(1)本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区的;
(3)不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其他不适合发放的情形。
5.企业自主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与引进人才同等享受。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个人所得税年缴税金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的技能补贴;在企业生产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个人所得税年缴税金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提交材料
高技能人才补助由本人所在企业负责向区人力社保局申领,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份及电子版);2.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3.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5.劳动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需经个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限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发放名单及数额经审核后在婺城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补助款拨付到个人的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五、有关要求
1.《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申请表》和《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等材料可登陆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2.享受补助人员的技能等级晋升时,分段计发不同等级的补助;
3.由企业通知申领人员开通其本人的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4.纸质资料受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区政府南楼529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0810923@qq.com,联系电话0579-82225133。
5.各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积极申报。
附:1.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申请表
2.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日
附件1:
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
补贴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文化程度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取得时间 | |||
岗位职务 | 手机号码 | ||||
身份证号 | 社保账号 | ||||
个人简历 | |||||
主要业绩 | |||||
个人事项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我郑重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本人签名: | ||||
申报单位 意 见 | |||||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附件2:
婺城区新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申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 | 单位 性质 | 职业(工种) | 职业技能等级 | 社保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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