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市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向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金华市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9-82022099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