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对《塔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乡党政办。
公告时间:5月21日-5月28日,共7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告栏、婺城区塔石乡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枫栖路18号;或发送至邮箱553455090@qq.com。
(2)联系电话: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0579-82700002。
附件:附件1:塔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