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地镇实际,特制订《婺城区安地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制度》。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1758/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政府,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0903623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政府 楼润涛
电话:0579-82770003
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婺城区安地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制度》(草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