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19日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个工作日,截至3月2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938289710@qq.com。
联系人:曾毅飞;联系电话:0579-82217380。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