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6日至9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科技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按照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局党组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查摆问题,直面问题不足,深刻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认真落实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详细整改工作方案,盯牢时间节点,确保整改问题一个不漏。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要求到点、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日常监督、整改销号等工作机制,梳理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6.8%。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采取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3人,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人,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机制8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上级决策有差距,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统筹推动婺城科技创新工作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指示精神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科创工作找差距,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举措研究》;二是先后赴南京和上海调研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浙师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建工作提供了参考;三是万里扬技术创新中心于2023年12月列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名单,浙江光电子研究院于2024年2月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时作出‘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重要指示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考核机制,按照考核办法并对照合同约定的内容逐条逐项审核考核材料,同时强化日常交流监管,通过“党建联盟”和“三服务”小管家平台等对派驻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协调解决;二是完成第十二批次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共计11人。探索“团队作战”模式,摸排全区工业发展“需求库”和工业特派员“人才库”,起草《婺城区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实施意见》;三是根据实施项目的具体行业,邀请对应专业的专家严格把关,确保项目验收真实有效;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统筹推进未来科创中心工作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未来科创中心专班,建立联络小组群,区科技局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进行专项工作联系;二是拟定科教人强市区级考核办法,已上报区督考办,列入全区高质量发展体系考核;三是梳理了建设项目2023年进展情况,所有项目均已完成任务,从2024年一季度开始对2024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2.关于“创新发展动能不足,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建设陷入瓶颈”问题的整改
(4)关于“主体培育双倍增工作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婺城企业家底,分层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库、预备库、培育库“三个库”;二是已下发乡镇(街道)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目标任务,通过“周通报、月分析”制度督促乡镇强化摸排调研、科技服务和政策指导,扎实做好企业培育工作。
(5)关于“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日对综合体运营方进行约谈,并提交法律顾问对新年度综合体协议进行合法性,初步形成合作意见;二是为精准有效地为婺城科技创新、汽摩配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分析与决策依据,撰写提交《婺城区创建科技创新鼎分析报告》;三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剖析检查。
(6)关于“对科技孵化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提升创新能级的若干意见》政策的宣传,提高园区申报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总结梳理赴嘉兴南湖高新区考察成果,学习其在管理体制机制设置、产业规划和引育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三是根据孵化器的孵化成效给予专项奖励,共兑付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奖励计10万元。
3.关于“科技项目招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引育工作缺少办法”问题的整改
(7)关于“对科创飞地运营监管不到位,平台运营绩效欠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北京、深圳市级飞地企业入驻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金委科领办〔2023〕3号)文件,已推荐2家企业入驻深圳及北京飞地;二是根据金华市科技局文件,共兑付入驻上海科创飞地2家企业租金补助10.25万元;三是根据《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提升科技创新能级的若干意见》文件执行空间飞地奖补政策;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剖析检查。
(8)关于“招院引所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婺城区科技局招院引所工作指引》,对支持对象和条件、招引流程及支持政策进行明确;二是招院引所项目进行先考核再补助,目前,对今创研究院、氢途联合研发中心及万里扬中央研究院均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再兑付资金,已兑付资金1126万元。
4.关于“服务企业还不够精准,政策的引导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9)关于“科技计划项目‘洒胡椒面’的现象依旧没有改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科技项目申报的辅导工作;二是加强与高校对接,引导企业与高校专家团体合作,并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协助企业做好科技项目的归集和梳理作用;三是与市科技局对接沟通,共同做好科技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提高主动设计类项目补助标准;四是对建有省级研发中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摸排,对研发实力以及高校合作情况进行了梳理;五是与义乌市等兄弟科技局开展交流,鼓励和引导区工业类项目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10)关于“财政资金兑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及时兑付各类资金,截止2023年底共兑付各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950.47万元;二是争取区财政支持,在区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追加资金797万元,其中兑付研发投入奖励806万元;三是积极争取2024年预算资金,2024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下达8022万元,争取用款计划下达后第一时间兑付。
5.关于“‘助力双减’工作推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1)关于“主管行业培训机构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规定流程,严格做好在婺科技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目前累计6家科技类校外培训完成线上审批;二是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检查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点对点实地走访监督;三是对审批的6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栏内张贴《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学费收取、退费等合同文本等有关信息,便于家长和社会监督。
(12)关于“对过渡期培训机构缺少指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在运营暂未审批的科技类培训机构签署《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承诺书》;二是召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培训会;三是出台《关于加强婺城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科技类校外机构治理整体提升“五大行动”的通知》;四是通过婺城区政府官网、金华校外双减等官方渠道公布已审批的婺城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做出温馨提示。
6.关于“推动法治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3)关于“党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二是于2023年12月底召开局党组法治建设专题会,总结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后续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科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4)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与市科技局、区司法局对接,按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公示公开,2023年12月7日前将各项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完毕;二是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利用每月例会等机会组织全局相关科室干部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内容;三是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依法依规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行政复议法》;二是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上报拟废止文件1项;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合同审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档案归集人员对浙江省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二是建章立制,出台《婺城区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的沟通审查;四是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剖析检查。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局干部例会强调个人岗位风险排查防范工作重要性;二是季度专题例会,每位班子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廉政风险点分析,邀请区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三是已向省市级主管单位反馈创新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
(18)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婺城区科技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行为负面清单》;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性;三是相关分管领导对该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9)关于“政治生态建设自评自查报告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4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治生态重要性的论述;二是做好2023年度局党组全年政治生态自查自评工作,精准研判政治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年度政治生态建设自查自评报告。
(20)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以局党组名义下发《关于重申有关规定 强化作风养成八条警戒的通知》;二是新进的3名党员干部签订“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三是对违反干部日常管理规定的3名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会上进行通报。
2.关于“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21)关于“部分科技创新券使用企业负责人与负责开发的载体单位研究人员关系密切,缺乏有效的监督惩戒机制,委托的审计单位仅对财务支付情况及合同进行审查,对技术开发的真实性难以认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校方进行约谈,对澎湃星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及浙江酷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年来委托行知学院的创新券技术合同开发的14个项目进行核查,立整立改创新券隐患问题;二是赴金华市跨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创新券使用企业进行实地核实;三是已向省市级主管单位反馈创新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四是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22)关于“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婺城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下发;二是2023年11月13日将《公务支出解读》发工作群中进行自学;三是对近三年凭证再次自查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发生;四是对两名经办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婺城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下发;二是财务人员加强与财政局业务科室沟通,明确各类资金使用范围,避免同类问题发生;三是对财务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的所有公务接待事项进行事前审批,同时将事前审批内容增加至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二是将《公务支出解读》发工作群中进行自学;三是对近三年凭证再次自查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发生;四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三)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建工作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党组工作水平;二是以“心动力 科技行”党建品牌申报三星级品牌党支部;三是调整局办公场所,专门腾出一间建成党员活动室,将有关党建制度上墙;四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6)关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范围、学习要求及学习规则;二是梳理年度“第一议题”学习清单;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民主生活会前制定会议方案,对谈心谈话制度作出专门规定,并充分开展交流;三是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28)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明确了支部活动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次支部活动的签到工作;三是进一步梳理支部工作职责,形成了《区科技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清单》;四是对支部组织委员开展批评教育。
(29)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会,运用PPT形式,对发展党员全流程进行了再学习;二是对2022年支部记录本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三是对支部组织委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30)关于“考察谈话范围过窄,未能做到应谈尽谈,广泛了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婺城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对2019年以来,选人用人有关台账开展全面梳理,并进行查漏补缺;三是调整局涉及考察谈话人员范围,扩大到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四是完善中层干部选拔档案,共梳理中层干部档案4批5人次。
(四)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31)关于“对浙江工商大学金华食品产业化研究院考核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婺城区科技局招院引所工作指引》,对支持对象和条件、招引流程及支持政策进行明确;二是邀请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食品产业研究院五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三是邀请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对食品产业化研究院2017年10月至2023年11月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四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32)关于“未及时对食品研究院前四年结余金额及审计整改退回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务审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工商大学金华食品产业化研究院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已出具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二是对涉及合作期间所形成的设备残值处置权问题征求浙江荣海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形成处置意见;三是于2023年12月19日向区政府报送《关于浙江工商大学金华食品产业化研究院后续处置的请示》。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区科技局党组将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婺城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持续抓好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一抓到底,下大力完成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确保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刻吸取巡察反馈问题的教训,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做到久久为功。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或出台的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事,切实巩固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科技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党组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确保干部忠诚干事、干净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科技事业发展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345258,邮政信箱: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区行政中心南楼,电子邮箱:5745155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