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8421469E/2024-01275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告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 发布机构:

    安地镇政府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4-03-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日期:2024-03-19 15:14:39 来源:安地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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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金华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367 号)、《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金税发〔20237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金华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金惠保的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财政补助11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3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财政补助1100元。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31121日至1225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

    五、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参保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31110日至1116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完成,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

    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六、特别提醒

    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0元或23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200/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优先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

    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