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3日在http://www.wuch.gov.cn/art/2023/12/12/art_1229497590_53259.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1月1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01办公室(金华市婺城区芙苑路158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56107176@qq.com
联系人:宋星云 联系电话:0579-8235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