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婺城区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婺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金华市婺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93828971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曾毅飞 联系电话:0579-82217380
附件2: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