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和配方肥落地,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方案>和<金华市婺城区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2年)>的通知》(婺区农〔2021〕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婺城区实际,制定了《婺城区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推广实施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金华市婺城区植物保护和耕肥管理站,邮编32102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meng5401707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
婺城区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婺城区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推广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联系人:孟浩然 联系电话:0579-82341558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