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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改革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攻坚突破,执法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管理水平、执法业务水平全面提升。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能动履职,提供执法改革婺城方案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改革攻坚更深入。调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台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区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工作“每月汇总、月底晾晒”考核机制和省综合评价指标“日提醒、周通报、月晾晒”的督促机制,牢牢将改革的“指挥棒”抓在手上。第二、三季度综合评价指数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分别位列全省第1、第7。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入选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单位。
二是坚持协同联动,执法环节更贯通。注重监执协同,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1-12月,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97次,全区累计开展“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3100次,减少企业干扰数1585次,双随机抽查8617户次,双随机占比49%。完善“省建系统为主+自建系统为辅”的数字执法体系,整合6个执法部门和17个镇街执法人员626人、执法车辆114台,汇集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数据和协同数据,实现“一个中心统执法”。今年以来,全区开展协查协办246次,联合执法364次,联合会商674次,案件移交254次,基层治理协同127次。上线“商业综合体监管一件事”,实现西市街商圈一网统管,相关经验做法在《浙江法治报》刊登推广。
三是突出有效整合,基层治理更有效。统筹招录(调剂)镇街自有编制的法律专业人员30名为专职执法员(新招录11名),下沉执法力量编制数187人,下沉比例达66.7%,进一步压实镇街执法力量。全面开展赋权事项调整工作,分城区、城郊、山区3类优化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梳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659项,其中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裁量基准494项。以联合专项整治和“联合法审”机制支撑案件办理,有力提升镇街案件办理质效。1-12月,17个镇街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374次,累计发现问题1820个,开展线上联合法审200次,联审率达17.6%,合计普通程序立案1138件,月均普通程序立案数94.8件,相较2022年月均普通程序立案数同比增长184.5%。
(二)系统重塑,助推队伍建设提档升级
一是信仰铸魂,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等,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三会一课”11次、主题党日11次。同时狠抓廉政教育强根基,警示全局队员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累计通报单位典型案例30余个,受教育人数达129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3次,中队负责人述职12人次,谈心谈话、提醒谈话906人次,廉政教育覆盖率达100%。
二是锻造激励,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从严从细做好组织人事工作,完成新录用人员政审6人,职级晋升18人,选拔任用干部7人,其中中层副职4人,中层正职3人,目前28周岁以上中层干部配备数超过18.5%。梳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岗位和层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完成竞聘技术管理岗86人。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开展“婺城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能力强化班”“乡镇(街道)专职执法员能力提升班”等各级各类培训78批次,覆盖培训对象2113人次,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夯实了思想根基。
三是提档改造,强化设施规范升级。区行政(数字)执法指挥中心有序运行,局机关及15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相继完成规范化提档改造并投入使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车辆已配置到位,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有序更新,实现执法局及乡镇街道执法队员制服统一着装。局机关、基层中队(除新狮、乾西办公大楼未装修完毕)配套办公家具基本按标准配置到位,并配有常态化值班场地。
(三)坚守主责,迭代提升城市管理能力
一是提升案件办理能力。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807件,同比上升10.7%,处罚金额1371.4万元(其中盛春林违法建设案处罚金额651.842万元),同比上升132.3%。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946件,同比上升48.5%,处罚金额为1093.59万元,同比上升228.3%。简易程序案件23861件,同比上升8.4%,处罚金额277.81万元,同比上升8%。其中人行道违法停车简易程序案件19448件,占比82%,同比上升2.7%,处罚金额为265.47万元,同比上升6.9%。其余简易程序案件4413件,占比18%,同比上升43.5%,处罚金额为12.34万元,同比上升39.8%。被提起行政复议15起,被提起行政诉讼0起,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4件。
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前期首违免罚事项清单梳理的基础上,发布《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梳理13个领域17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积极开展企业行政合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梳理出高频多发违法行为涉及的10个合规事项,为各企业提供“菜单式”行政合规事项指导服务,接受信用修复咨询17件,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8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行政许可方面,共办理行政许可数量2646件,摊点占道21件、泊位占道5件、临时占道1165件、店招联办1455件,人行道违停车辆抄牌查处审核30953件,网上、APP、自助终端等处罚数11750人次,解决人行道违停异议问题1116余件。
三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迎亚运”城镇环境整治工作,“迎亚运”期间,全局启动“一级响应”,严格落实一级响应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全局102人全力保障亚运会火炬传递工作,15人下沉至方井头社区协同属地工作。同时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累计沿街商铺、招牌等序划提升1171块,人行道乱停乱放治理10062处,违章搭建治理1080.96平方米,街容示范街美化累计86处。开展迎亚运“两路两侧”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对亚运通勤路线两侧排查发现的3处面积约3388㎡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到位,切实筑牢安全亚运的坚实防线。加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形成日常巡查、集中治理和突击整治相结合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2023年,全局共办理犬类案件538件,同比增长2.48%,罚款金额40570元,犬只收容531只,典型案例60例。做好人行道泊位施划与清除工作,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违停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学校、商圈等周围的违停车辆的动态监管,2023年以来共机动车违停处罚数18869辆,同比增长2.21%,人行道泊位施划机动车220个,非机动车2047米。
(三)精准发力,推动专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方面,制定下发《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垃圾秸秆禁烧集中攻坚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方案,落实网格化部署,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拧紧秸秆禁烧“安全阀”。截至目前,全局共发放禁止焚烧宣传单4719份,制止乱焚烧1201起,较去年增加26%,查处乱焚烧案件293起,较去年增加916%,处罚共计59040元,较去年增加868%。“消防通道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方面,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摸生产经营单位13628家次,累计整治消防通道违法建筑611处,累计拆除面积23.76万㎡。燃气领域方面,加强燃气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729起,同比增加283.68%,结案705起,处罚到位计42.5542万元,同比增加103.66%,其中简易程序案件处罚340起,罚款金额1.3327万元,一般程序案件立案389起,结案352起,处罚金额达41.255万元,开展执法检查数累计6794次。
二是加快巩固提升拆改成效。通过卫片执法、网格巡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我区存量违建进行滚动式、地毯式排查梳理,并依托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建立电子台账,实现“一企一档”管理,持续推进“腾笼换鸟”和集约节约用地。今年以来,省系统平台录入违法建筑共668宗,涉及面积31.33万㎡,同比减少52%;违建处置622宗,涉及违建处置面积共计35.01万㎡,同比减少30%。目前全区拆后利用土地面积4.26万㎡,拆后土地利用率97%。全区“三改”任务累计完成56.12万㎡,完成年度计划的102%。区长湖湾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荣获全省2022年度拆改示范典型项目提名奖。
三是护航垃圾分类执法先行。提前一个月完成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70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村23个,示范片区2个,其中高标示范小区创建数量全市第一,婺城区垃圾分类示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覆盖面达到100%。现有建立“两定四分”垃圾投放点630个,提档升级投放点144个,同比增长220%。市本级首座中型垃圾转运站婺城区“友谊垃圾转运站”于6月投入试运行。组建婺城区垃圾分类专属志愿者队伍,现有志愿人数9000人,组织建立格姐队伍270余支,“一格一姐”巾帼志愿者10267名,开展垃圾分类、绿色行动等近12万人次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整体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体系再深化。聚焦执法规范,持续开展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和基层综合执法队规范化建设,17个乡镇(街道)全域争创“枫桥式”综合执法队。聚焦综合集成,持续做好专职执法员招录调剂和“一支队伍”融合等工作,完善部门和乡镇(街道)执法工作考核机制,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聚焦数字赋能,继续深化“五维监督”体系、无人机飞力中心等工作,升级迭代“大综合一体化”协同指挥应用,探索新的“非现场执法”方式,力争再新增省级最佳实践项目。
二是制度再完善。按照《关于加快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度体系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围绕改革验收标准、综合执法办工作规范标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动态管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重要内容,结合省市有关制度机制,梳理完善符合婺城实际的制度、机制、规范、标准,为执法改革提供健全的制度支撑。
三是成果再丰富。深入总结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流程执法监督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全链条能力提升体系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改革亮点成果,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引导,培育先进典型,讲好改革故事,扩大改革声势。对照改革任务清单和综合评价指数细则,抓好抓细抓实改革工作,力争综合评价指数排名持续省市前列。
四是试点再攻坚。紧紧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目标,高质量完成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推动我区形成协同高效的合作联动新格局,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执法监督“婺城经验”,为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到2024年10月,“一事三推—研判预警—分级处置—模式配套—抓点带面”的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闭环,实现行政执法风险预警全面覆盖、投诉举报及时办理、违法行为有效处置、群众满意大幅提升。
(二)做精做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规范城市管理秩序。继续严格按照示范街创建标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精细化管理抓起,做好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常态化监督管理不放松,抓好“回头看”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以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迎接2024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和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是拓宽新领域案件办理。针对尚未突破的新领域,增加新领域案件办理培训会,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新领域案件办理。由局法制科对各基层中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对接指导,为案件办理提供相关法律意见,针对疑难案件等举办疑难案件分析会,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
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增值化”为理念,对标对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着力在减少扰民扰企、延伸服务半径、审慎包容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牵头制定年度综合监管计划,全面开展“综合查一次”、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依流程做好企业行政合规工作,做到执法有温度;积极接受信用修复咨询,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确保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98%以上。
(三)持续压紧专项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以“归零”行动及“焕新计划”为任务主线,紧紧围绕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清零、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存量违建动态清零,拆后土地利用率90%以上,争创“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市、区)”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打击涉安违建,严防管控新增违建,做到涉安违建“发现一处、调查一处、处置一处”,并定期开展违法建筑拆除情况“回头看”,严防问题“返潮”。
二是加快垃圾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融入日常,加强对单位和个人不分类投放、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义务、混收混运、违反限塑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分类各环节不掉链,保持垃圾总量“负增长”,分类处理率等重点指标不断进步。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由“两次四分”向“两定四分”迭代升级,扎实做好试点先行,力争2024年底达30%、2026年全覆盖目标。
三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强化执法,压实责任,做到有焚烧早发现、早汇报、早出动、早制止,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地毯式排查、销号式整改、验证式督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摸排辖区内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做到执法监管与燃气安全宣传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