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婺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开放型经济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区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吸纳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经多方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关于促进婺城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更好应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进一步改善我区外贸环境,帮助我区外贸企业解困破难,更好推进我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
本意见主要结合我区外贸企业发展现状,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26号),迭代更新《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婺区委发〔2018〕4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四、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六大项十六条,重点在开拓国际市场、做强对外贸易、提升贸易风险防范水平、发展贸易新业态、引进外资、推动对外投资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内重点展会、第三方机构组织金华企业组团参展或独立办展进行重点支持。
(二)做优做强对外贸易。对推动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开展海关高级认证(AEO)等方面给予奖励。
(三)提升贸易风险防范水平。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四)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在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全球推广进行重点鼓励,在优化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建设,企业利用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跨境电商氛围营造和服务贸易做大做强等方面给予奖励。
(五)鼓励引进外资。对外资企业加大投资进行重点支持。
(六)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开展高质量对外投资,鼓励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五、其他事项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范围为金华市婺城区。
(二)适用时间:本意见适用于2024—2026年度,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胡孚琛
联系电话:0579-82226879
2024年11月29日